问题 | 准备什么材料去起诉离婚? |
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至少两份; 2、法院有管辖权的材料,如被告身份证、户口本、经常居住证等; 3、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信息证明; 4、子女证明,如出身证明、子女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证明; 6、夫妻关系完全破裂的证据,如被告出轨的照片; 7、证明一方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明,如抚养人收入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 8、委托律师还需要出具委托书。特别提示的是,能够提供另一方可分配的夫妻共同财产线索,需要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除提交申请外,还需要提供财产担保。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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