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对农民自主创业补助如下: 1,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经过乡政府实地考查,对符合条件的乡政府将给予3000-4000元的创业补贴,同时优先解决土地使用和适当税收减,对创业成功小企业且实现10以上就业的,乡政府给以予10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 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的农民,按照县上出台的相应政策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 一、加大政策支持 (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 (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服务创业就业。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