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享有。也就是所谓的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的发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