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保险金如何划分? |
释义 | 婚姻中的保险财产分为个人购买和共同购买两种情况。个人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不参与分配,而共同购买的保险的现金价值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选择退保或转让保单。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离婚时,现金价值可能低于保费,但分割现金价值仍对个人有利,相当于以较低成本保全更多资产。 法律分析 保险财产其实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完全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是可以不参与分配的; 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在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第三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保险理赔金:虽然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任何一方因为自己的健康或身体原因取得的理赔款仍然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单方财产。 所以,很多人以为买了保险,那么这部分财产就是自己的,并不完全准确,但是离婚时很可能现金价值低于保费,这个时候分割现金价值其实对个人还是有利的,相当于用相对低的成本保全了更多的资产。 结语 离婚时对于保险财产的分配原则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不参与分配;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选择退保后分割现金或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离婚时,分割现金价值对个人是有利的,相当于用相对低的成本保全了更多的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批准机构的设立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审批的; (三)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 (四)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冻结资金的; (五)泄露其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 (六)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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