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文明城市奖金发放规定 |
释义 | 全国文明城市奖金发放按照国家文件规定: 1、获得国家和省级精神文件单位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按月工资的100%发给奖励; 2、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80%发给奖励; 3、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60%发给奖励。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依据如下: 1、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优选; 2、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作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测评结果单独排序,按百分计算,得分低于85分的,不能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同时,该项得分按20%的比例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总得分。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法律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要求,将“信仰坚定”加入文明城市的定义之中。 二是更加突出精神文明,相关指标占比从29%提高到了40%。 三是更加突出民生导向,在测评指标总量精简的大前提下,与民生相关的指标占比大幅提升、要求进一步提高。 四是更加突出群众主体,群众满意度最低标准由85%提升到95%,群众参与率最低标准由95%提升到98%。 五是更加突出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新增了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全社会研发支出占比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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