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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单方面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证明等材料,并亲自到法院起诉。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第一次不判离的判决需要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法律分析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一)准备起诉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自签字的起诉状(两份);,
    5、如果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
    6、如果有子女,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明文件。,(二)带着以上材料,亲自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三)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双方需要冷静期的,但是第一次不判离的判决,需要经过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离婚有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财产证明、子女证明等材料,并亲自到法院起诉。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第一次不判离的判决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满足民事诉讼法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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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