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收到原告起诉书,但一个月内未予受理 |
释义 | 起诉书交了一个月还没立案,起诉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法院应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应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禁止设定受理条件,严格执行立案标准。依据《民事诉讼法》,起诉人有权了解情况并申请监督。 法律分析 一、起诉书交了一个月还没立案 提交起诉书后一个月还没有立案的,起诉人可以到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如果法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事立案程序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 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四)严格执行立案标准。 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应该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一个月都不立案的,起诉人可以向法院了解情况,法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人提交起诉书后一个月还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了解情况。如果法院不立案且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起诉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法院在接收起诉、自诉和申请时应当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裁决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并附载明理由。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立案程序和条件应严格执行,禁止超出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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