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 2.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和实用效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一条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 第二条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和实用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 政法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不得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不得用于办公用房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第四条 政法部门在收到上级“关于提前告知下年度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时,应全部列入部门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