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驳回起诉诉讼费会退么 |
释义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法院应退还当事人原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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