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产权房分割:已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由当事人使用,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夫妻在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单位的产权房的分割: 1、已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该房产。 2、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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