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有效期分为五年、十年、二十年、长期四种。未满十六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五年。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