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廉租房可以买吗 |
释义 | 廉租住房现在已经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成为公租房。公租房不可以买,到期只能续租。 一、公租房能继承吗 公租房不可以继承,但是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是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公租房能否继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1、租房当事人在租赁公租房期间去世后需要家庭腾房。其他人没有继承权。假如想继续租房需要申请是否满足公租房资格。资格一般很严格,子女等其他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话不会批准。 2、公租房是不可以租一辈子的。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可以重新申请,但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 三、公租房可以让人去租吗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下同)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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