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何规避? |
释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规避1、在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企业未取得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2、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3、在集团子公司或相关联公司间流动不中断“连续”工龄;4、与劳动者解除原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不中断“连续”工龄。5、单独约定试用期导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雇用“临时工”等仍习惯于不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对策略1、让劳动者书面提出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免事后举证不能;2、对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起算从2008年1月1日之后续订开始计算,企业对于近期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可采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办法,使续订的时间后延;(有一定风险)3、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快到期时,利用约定服务期的方式延长劳动合同期限;4、合理设计企业不同岗位劳动合同的期限,重要员工建议给于较长的合同期限;对于部分阶段性工作,可以考虑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5、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过去的“铁饭碗”,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唯一区别是合同终期不明,其他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二样,符合法定情形(第36条、第39条)照样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6、对于工龄快满10年的劳动者,可采取劳动派遣等形式做到用工不用人;7、全面核实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预防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8、对”临时工“等任何用工形式均做到先签约后用工;9、建立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文本,企业应当考虑其长期使用的特点,进行特别设计。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岗位,加强绩效管理,细化岗位责任,设计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标准。10、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特别是明确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不能胜任的情形,以便企业能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风险提示: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1、协商解除;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依法解除:(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法定解除;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必须提前通知,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①通知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②通知时限:在试用期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后的劳动合同履行中,须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还有无需通知的法定解除:只要用人单位存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无需事先履行告知即可立即解除:①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③违章指挥以致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④强令冒险作业以致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3、约定解除:当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劳动者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须以合同双方事先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合法为前提。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风险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这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什么叫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风险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高,保密性、专业性强的职务和工种,如军事工业、尖端科学技术等行业。在这些行业中,由于其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需要长期保持人员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到期问题,利于保护劳动合同的相对稳定。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争议如何处理? 若遇到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从就业保障的角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有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仅需依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即可,不需说明任何理由就可拒绝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设立合同终止期。【风险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高,保密性、专业性强的职务和工种,如军事工业、尖端科学技术等行业。在这些行业中,由于其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需要长期保持人员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到期问题,利于保护劳动合同的相对稳定。 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签订遵守双方意思自治,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能强制签订。风险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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