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