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代律师法院应该怎么判 |
释义 | 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判决分情况。如果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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