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退婚首饰不一定需要折现金退给男方,如果男方当初赠与的是首饰,那女方可以直接退还首饰。如果男方赠与首饰是为了取悦女方,不是为了结婚,那女方可以不用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