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时共同财产应等分处理,分割时应考虑贡献和实际需要等情况。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结束时如有协议按协议处理,否则按等分原则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按照一般的共同财产处理。当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应按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根据等分原则,并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主要考虑双方出资的数额来分割。当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与另一方无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 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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