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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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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