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效力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效力是合法有效的,只要被转移的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或转移财产的行为有经过配偶的同意。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其转移行为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配偶将财产追回,当事人还会因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而在离婚时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被他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 对转移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转移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二、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分割等,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离婚前的财产转移是受到法律追究的,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被转移财产进行追回。对于隐匿、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无法追回的,可根据该财产的评估价值要求对方给予过错赔偿。对财产价值的评估,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确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财产评估机构对该财产丧失前的价值进行评估。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其不分或少分。 三、离婚后发现债务是假的能起诉吗 离婚后,当事人发现配偶虚构债务的,不可请求配偶对自己给予赔偿,因为虚构债务不是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有此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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