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开办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综上所述:开办律师事务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