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四要素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而仍决意抢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