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几种情况下的子女需要赡养父母: 1、子女已成为成年人或者已满十六未满十八,但是有能力维持自己的生活需要的;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 3、子女需要赡养父母的其他法定情况。 一、子女抚养费什么时候给? 子女抚养费原则上应给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但如下情形除外: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4、若是子女已满十六未满十八,有生活收入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要支付到多大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直到子女18岁,即子女成年。超过18岁的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虽然孩子已经18岁了,但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父母仍然需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儿童仍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成年子女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抚养费给付的时限是什么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