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第三人和被告的区别
释义
    第三人和被告的区别:
    1、含义不同,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共同被告是当事人被告方为两人以上;
    2、争议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第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
    3、诉讼地位不同,共同被告是被告的地位,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4、参诉方式不同,共同被告是因为被诉而加入到诉讼,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5: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