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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处分共有财产
释义
    夫妻一方可以处分共有财产,但是仅限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有财产。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对财产的处理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被配偶擅自处理的财产。
    一、婚后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哪些
    婚后夫妻之间的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
    3、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无效;
    5、对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
    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双方财产只要是婚后所得且非法定个人财产,就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不可分割的共同处分权,而非夫妻双方各享一半处分权。
    因此,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是否有效,是对处分行为整体而言,不存在处分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之情形。
    三、没有配偶签字的买房合同有效吗
    没有配偶签字的买房合同有效。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丈夫或妻子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和建议。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有善意的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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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