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担保贷款的后果 |
释义 | 公职人员替亲戚朋友担保,如果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公职人员首先面临的就是要帮助贷款人还款的问题。放贷银行如果找不到贷款人,而担保人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银行就会起诉当时为其担保的公职人员。由于公职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和稳定性,只要被银行起诉,一般都要无条件服从判决,即便不服从法院也能够强制履行还款义务。多人担保也不会平摊 为别人无息贷款担保的后果 保证人为债务提供保证后,依据保证的类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公务员贷款申请条件 1、全国主要城镇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等无编制以外的工作人员; 2、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5、个人资信状况良好;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 执行担保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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