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基金能够资助哪些项目? |
释义 | 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 法律分析 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基金如何支持职工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提供医疗费用的资助。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持职工的医疗费用: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提供康复治疗费用,如康复训练、康复器械费用等;支付职工的护理费用,如护理人员的工资和护理用品费用等。此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可以资助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费补助。职工可以通过向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费用清单,以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资助。 结语 工伤保险基金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提供医疗费用资助。根据规定,基金可以支付医疗、康复、交通食宿等费用,并提供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劳动能力鉴定费。职工可向单位或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提供相关证明和费用清单,获取资助。工伤保险基金为职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和康复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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