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条件 |
释义 | 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不能清偿。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第二是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 一、企业债务过高怎么办 如果企业负债过高,可能导致破产。企业受理破产后,可以申请破产保全,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责清算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哪些企业可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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