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交底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1、合同交底的双方。一方为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另一方为具体合同执行人员。合同执行人员向合同签订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提出问题反馈问题的过程,最终达成统一认识,形成书面合同交底记录。 2、合同意图,即合同的指向与实现合同标的的目标。是合同的标的使得签约的双方达成了一致目的,通过合同标的各自取得各自的需求。合同中的约定都是围绕合同的标的来进行的。 3、合同要点,即对合同标的的关键性描述。主要涉及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方式、地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4、合同的执行计划,一般依据合同履行的过程来制定。合同的执行计划就是有条不紊地按照合同内容来全面履行合同。 5、合同相关资料整理。根据实际情况,合同当事人双方可能对合同的内容不断的补充和调整。这些补充和调整的内容,应该落实在书面上,形成书面资料。 一、借款合同执行地是哪里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怎样签订委托合同 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是,写明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写明委托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格;写明委托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写明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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