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家庭成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会介入协助解决争议。法院的目的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来作出裁决。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给予共同监护权 法院可以认为父母都有权利参与孩子教育,因此可以判决共同监护权。 二、分配独立监护权 如果一方的父母无法正常履行监护职责,如丧失父母资格等情况,另一方可以获得独立的监护权。 三、裁定监护权归亲属或其他人 如果家庭成员都不适合作为监护人,则法院可能会判决监护权归亲属或其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七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丧失监护资格或者被剥夺或限制监护权的,监护权由生存的一方行使;生存的一方死亡或者被剥夺或限制监护权后,由法定监护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未成年人父母多次发生争执,以至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介入调解,在必要时提出调查意见,并督促当事人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