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的惩罚力度不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罪定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海关法规,对进出境的物品和货物进行非法查验、扣留、截留、没收或者泄露、出售、转让、私分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规定,“走私进出口货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的比较,可以发现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的惩罚力度存在明显的区别,前者是在刑法中以受贿罪定罪,后者则是在刑法和海关法中分别以走私罪和海关违法行为定罪,惩罚力度上也有所不同。因此,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的惩罚力度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