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