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哪些? |
释义 |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 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由此可见,集体合同虽然是合同的一种,但其如何生效有自己的特征。集体合同生效的标志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这一点就和普通合同不同。集体合同订立后要立即送到劳动主管部门,由劳动主管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15天内未提出异议,合同即可生效。 一、收到集体合同几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生效 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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