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嫌疑人 被认为无罪或被终止侦查的,警方就要立即放人并给予证明。被释放后,当事人可以根据《 国家赔偿法 》依法要求支付 国家赔偿金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 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 犯罪嫌疑人死亡 的; (6)其他依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 的。同时,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 不够刑事处罚 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