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未分户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
释义 | 离婚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离婚后无宅基地的一方,在房产证及土地证均转移给另一方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分户,得到独立的户口本后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一户才有权利拥有宅基地,在未分户前,双方仍在一个户头之下,在该户已经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离婚出户的一方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只有分户形成单独的一户后,才有权利再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非法买卖宅基地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宅基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的违法所得; (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并处罚款; (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宅基地纠纷解决方式有什么 (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是可以交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调解。 (三)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须首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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