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是习以为常的婚礼习俗,但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位彩礼和嫁妆的呢,若双方最后没有 结婚 ,或结婚后没多久就 离婚 了,是不是该返还彩礼和嫁妆呢,是不是能成为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呢?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 法院 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 结婚登记 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 民法典 律认为此时赠与行为,且分如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 夫妻共同财产 ;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