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一)平安险:保险人主要负责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责任和费用:1、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3、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等等。(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损失,它包括下列11种条款:1、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2、淡水雨淋险条款;3、短量险条款;等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