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前已经赔偿或者达成和解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若是达成和解的,需要经过被害人同意并经过法庭确认。但如果该罪行已被视为国家的刑事责任,赔偿或和解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对于已经达成和解的案件,经被害人同意并经过法庭确认,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刑法》第八十八条:“犯罪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犯罪分子应当赔偿;确因赔偿困难,可以在判决中宣告并报送执行,也可以在执行期间报请法院变更执行方式。犯罪分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追加强制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条件,应当根据犯罪的情节、危害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而确定”。 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