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出生地和居住地没有改变,户籍和籍贯一样。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父母出生时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本上的所在地。 籍贯应为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从父、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