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法院在内部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如果有就会全部冻结,当然,如果超过执行款数额后就不会冻结了。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可以续冻,冻结以后,账户可以进账,支付的时候必须在查封数额范围内支付。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一般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在续冻。若满六个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法院继续冻结肯定会"未结案"之类文件。如果未满六个月结案,法院会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按照规定是应该通知当事人的.再次续冻要看案件进展情况,银行系统最长是六个月.如果解除法院的冻结账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帐户是因何被冻结的,简单点来说,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