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及比较 |
释义 | 定金和订金的不同之处:定金是担保方式,订金只是习惯用语;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只是从合同,订金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定金具备担保功能,适用于各种合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给付的合同;定金合同从属于主合同,订金只是预付款;交定金需签协议,定金可退还或抵作价款,订金可要求退还并双倍赔偿。 法律分析 一、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一样 1、概念不同 买房时所缴纳的定金是为了履行债权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来进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知识对订金有所规定,但是在日常生活订金的用途却很广泛,其实订金只是一个习惯上的语言,并没有严格的法律概念。 2、法律效力不同 在缴纳定金的时候,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定金合同相对于购房合同来说只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定金合同才能无效,而缴纳定金时的约定是不一样的,订金的约定是买房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3、功能不同 订金不具备担保的功能,只是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在买房支付订金的时候,属于支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而定金是用来作为担保的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一般来说,支付订金常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4、性质不同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1、交定金需签协议。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了定金的话,交定金不能只做口头约定,还需要做书面约定,因为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而购房者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缴纳定金的时候需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者认购协议。 2、购房者虽然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都会被要求缴纳定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可以算是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所以如果收取定金的卖家不能履行约定的话,买家是可以要求卖家退还定金并且还要双倍赔偿。 结语 定金和订金在概念、法律效力、功能和性质上存在不同之处。定金是为了履行债权合同而预先支付的担保金,而订金只是习惯上的语言,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来说只是从合同,而订金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定金具备担保功能,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给付的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在交定金时,需要签订协议以增强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而订金可要求退还并双倍赔偿。购房者在缴纳定金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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