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追诉是指针对一个 罪名 的追诉。根据罪行时间的长短 追诉时效 有5年、10年、15年、20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延长的。所以,如果是 数罪并罚 的,每个罪名都需要单独计算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时效 从犯 罪行为开始时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 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