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什么时候能办理? |
释义 | 在设立居住登记满六个月时,可以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是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常住居民发放的证件,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凭居住证享受部分本市居民的社会福利。 一、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三、换领、补领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或者挂失、补领手续。 二、武汉居住证有什么用途啊? 1、持证人按照武汉市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2、暂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3、居住地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服务。4、受居住地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5、持证人按照武汉市规定,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6、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7、按规定参加武汉市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参加就业单位、居住地社区管理等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8、持证人按照规定,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9、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在武汉市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10、持证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等。温馨提示:居住证还将与“武汉通”捆绑,非武汉市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后,不仅可以方便使用“武汉通”覆盖的多个领域小额支付功能,还可以凭证享受武汉市多项公共服务 三、常住类型户籍和非户籍有什么区别 常住类型户籍指的是在当事人户口本首页的住址一栏中,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我国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地登记为常住的人口。非常住户籍指的是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的具体地址。通常只要符合居住证的暂行条件,就可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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