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公章是怎样的?派出所公章为: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