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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时
释义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不服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还可上诉至中级法院。裁决书下来后,不服可在15日内起诉,超期则无诉讼权。单位可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怎么办?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后:
    1、如果对仲裁不服,自收到裁决书后十五内,向法院起诉;
    2、如果劳动者不起诉,裁决生效;
    3、对于生效裁决,等待义务方主动履行;
    4、在履行期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单位对仲裁机构裁决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基层法院重新审理后,下达判决结果。若单位对基层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收到裁决书之后的15日内可以申请诉讼,超过该期限没有诉讼权。
    结语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一方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未起诉或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可直接向基层法院起诉,不服基层法院判决可上诉至中级法院。劳动仲裁书下来后,不服可在十五日内起诉,裁决生效,等待义务方履行,履行期满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可在三十日内申请撤销裁决。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超过15日将失去诉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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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9: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