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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赠与是否需要结婚协议?
释义
    婚前财产赠与需签署协议,否则无效。婚前财产赠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不可追回;若仅借用,可要求归还。婚后购房,婚前出资视为赠与,女方无权分割;婚后出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法律分析
    在结婚之前赠与财产,如果没有签署结婚协议,这些财产将无法生效。
    婚前财产给了老公,能否追回要具体分析。如下:
    1、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所有权人总有完整的支配权,可以自主决定怎么使用。若婚前财产是通过赠与方式给了老公,赠与时没有附条件,也不属于可以撤销的赠与的情况下,不可以追回;
    2、若仅仅是借给老公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可以要求老公返还婚前财产。
    二、男方父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男方夫妻出资购买房屋的部分,若是婚前出资,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视为其亲生子女的赠与,女方无权分割;若婚后出资的,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笔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拓展延伸
    房屋产权人不明确法院会怎么判
    房屋产权不明确法院会驳回起诉,此种状况下产权不明不容易进行判决证据不足,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如下所述。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结语
    婚姻关系的稳定需要建立在充分的法律保障之上。婚前财产赠与协议是保障婚姻关系的重要一环,没有签署结婚协议的婚前财产,是否能追回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另外,男方父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应根据出资情况合理分配。在婚姻关系中,赠与财产的权属及分割问题都需要明确法律规定,以保障夫妻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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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2: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