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车辆购置税标准 |
释义 |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某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2、纳税人购买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一、哪些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4、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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