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放在哪里核算 |
释义 | 一般企业一次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会计核算一般能持续经营而裁减人员的企业,由于企业的性质、股权结构、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范围都没有变化,裁减人员只是为了达到减轻包袱、快速发展的目的。企业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按标准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由于支付的是职工未来应付的工资报酬,所以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在“管理费用——工资”中列支:借记“管理费用——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如果人员较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对当前损益影响较大,则按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应先计入递延资产,在企业以后年度分期摊销。支付时: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递延资产”科目。公司制改建企业一次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公司制改建是指国有企业经批准改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国有独资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司《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和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2002]313号文件)第19条“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补偿金由改建企业承担,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的规定,分析净资产中的几个科目,笔者认为应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两个科目中核算,具体原因是:1.公司制改建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记录的是已核实、注册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变动的,所以不能用作支付职工补偿金核算。2.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他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按规定可用来转增实收资本,所以也不应该用来支付职工补偿金。3.盈余公积是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是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它可用来弥补亏损,因而可以用来作支付职工补偿金的核算。支付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现金”科目。4.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它既可用来弥补历年的亏损,也可用于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因而它也可以用来作支付职工补偿金的核算。支付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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