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养犬管理规定
释义
    为了维护首都的社会秩序,保持市容整洁,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健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部分法规如下:一、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二、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7: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