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多少种呢 |
释义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受清偿的债权的纠纷。 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的;以及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等情况。 三、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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