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公司的,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另外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足的公司;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还要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给你们出具审计报告,也就几百块钱。再进行年检申报。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就没那么严重,也就是交点罚款。 法律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十九条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个体 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逾期验照没有任何罚款的规定。 |